台灣與日本正在進行汽車貿易關稅戰?
台灣與日本正在進行汽車貿易關稅戰?驚聞汽車進口關稅高逹30%,油電車合於條件進口稅才減半,台灣早於美國川普就開高進口關稅,不知是在鎖國,還是對日本進行貿易報復?
有競爭,國民才能享受好車,這個高進口關稅早該取消至零趴,以表對日本友好。
蛤?
你的消息來源錯了吧? 根據關務署:
進口稅=完稅價格X關稅稅率。
完稅價格=離岸價格+運費+保險費。
貨物稅=(完稅價格+進口稅)x 貨物稅率。
根據2019-11-21 u-car網頁:
https://news.u-car.com.tw/article/49683/[%e7%8d%a8%e5%ae%b6]Toyota%e6%8f%92%e9%9b%bb%e7%89%88RAV4%20Prime%e8%87%ba%e7%81%a3%e5%94%ae%e5%83%b9%e4%b8%8d%e6%98%af140%e8%90%ac%e5%b0%b1%e5%be%97165%e8%90%ac%ef%bc%81%e6%9c%89%e6%a9%9f%e6%9c%83%e5%bc%95%e9%80%b2%e5%97%8e%ef%bc%9f
該文估rav4插電版的未來售價,估可能為140萬或165萬元,但該文可能故意漏列進口關稅,使得其估出價格可能遠低於真正實價,讓讀者高興一下。
該文假設中日合作,讓該車的完稅價剛好為100萬元,因而享有貨物稅減半的優惠,30%貨物稅成了15%。
由今週刋的台灣車價好貴!原來問題出在「萬萬稅」一文:
https://www.businesstoday.com.tw/article/category/80392/post/201807260016/%E5%8F%B0%E7%81%A3%E8%BB%8A%E5%83%B9%E5%A5%BD%E8%B2%B4%EF%BC%81%E5%8E%9F%E4%BE%86%E5%95%8F%E9%A1%8C%E5%87%BA%E5%9C%A8%E3%80%8C%E8%90%AC%E8%90%AC%E7%A8%85%E3%80%8D
查得進口稅可能為17.5%,若,
進口稅=完稅價格x關稅稅率,
則需支付100x17.5%=17.5萬元的進口稅。
車價成了117.5萬元。
貨物稅=(完稅價格+進口稅)x 貨物稅率
若貨物稅為30%,則,117.5x30%=35.25,
需支付中華民國政府35.25萬元的貨物稅。
車價因而成了117.5+35.25=152.75萬元。
5%營業稅;
152.75x0.05=7.6375
需支付中華民國政府7.6375萬元的5%營業稅。
總共所付的稅金=17.5+35.25+7.6375=60.3875萬元。
售價的成本,約為100+60.4=160.4萬元。
該文的下限140萬元,和泰及營業所大概都要貼錢賣車。
該車若賣該文上限165萬元,則和泰可能也要貼錢,和泰需要支付人事費、廣告費、房租、水電費等,營業所也需要經營費用,還要一點錢讓客人殺價及送贈品。
但這不可能發生,所以該車的進口完稅價格,應遠低於100萬元,這樣,賣165萬元才有可能,賣140萬元,需要更低的完稅價格。
今週刋一文指出;
進口車2,000cc以上:
「17.5%關稅 x 30%貨物稅 x 5%營業稅,等於一台車要課60.4%的稅」。
這是因為1.175x1.3x1.05=1.6038=1+0.604=1+60.4%。
假設和泰及營業所都不賺錢,可反推該車的進口價格,
140萬元的銷售成本價,未包含合理利潤:
140/1.604=87.3萬元,政府賺52.7萬元。
165萬元的銷售成本價:
165/1.604=102.86萬元,政府賺62.14萬元。
政府這樣抽稅,恐是抽太多,而且根本就不合理,政府還以其它國家有些還抽更多,來拒絕調降稅率,這跟美國川普好像差不多。
看過美國的車價就知道,台灣的車價實在是太貴了。
除了政府在車主買新車時抽60.4%的重稅外,政府仍未收手,每年再抽牌照稅、燃油稅等。 簡單的說:
進口關稅17.5%、貨物稅30%、營業稅5%好像是屬國稅,由中央政府使用。(大概用來買戰機、飛彈、戰車、雷達、槍炮子彈、養軍隊、全民健保等,所以買rav4付稅的人,就等同是愛國的表現,付的愈多,就愈愛國)
牌照稅好像是屬地方稅,由地方政府使用。(大概是用來支付市府、區公所、警察、消防隊、地方醫院等費用)
燃料稅是屬使用費,好像主要用來修路用的。
付稅當然是愛國的表現,但是單一商品抽重稅,就可能不是愛民的表現。 國家愛民如愛己,早應關心車主的荷包。 完稅價格= 離岸價格+運費 + 保險費。
進口稅= 完稅價格 x 關稅稅率。
貨物稅=(完稅價格+進口稅)x 貨物稅率。
17.5%關稅 x 30%貨物稅 x 5%營業稅
由上列公式,便可知中華民國政府是反覆重覆抽稅,稅率被層層放大了數次。
例如,進口的運費、進口的保險費,這些跟車子本身的車價無關,只能算是進口成本,也被放入抽稅,在進口稅被抽一次,後又被貨物稅再抽一次,最後再被營業稅再抽一次,稅率被放大了三次。
5%營業稅,通常是包含在最後公告車價內,可能需要加入和泰及營業所等相關行銷費用約20%,加入後,再算5%營業稅。
照理:
最後公告車價= 17.5%關稅 x 30%貨物稅 x 20%行銷費 x 5%營業稅。
可將週刋公式:
1.175x1.3x1.05=1.6038=1+0.604=1+60.4%。
修改成:
1.175x1.3x1.2x1.05=1.93=1+0.93=1+93%。
和泰恐應支付:
1.175x1.3x1.2x5%=0.09165=9.1%,即進口完稅價的9.1%營業稅。
營業稅前車價,恐為:
1.175x1.3x1.2=1.833=1+83.3%,即進口完稅價的1.833倍。
1.93倍高的進口完稅價,恐才應是客戶最後所看到的最後成交價格。
中華民國政府所拿到的稅金,實恐應高於週刋所言之60.4%。 這也難怪不少人有車卻買不起停車位,原來不少錢都被政府拿走? 看來國稅局是精通財務槓桿原理,竟將最後的整體稅率變成高達60多趴,這分明就是擾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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